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请设立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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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0-5-20 15:19:28
索 引 号:530000-001076-20100520-0007
名 称: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请设立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
我厅于2010年5月13日受理了李文华、彭云昆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。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,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:
一、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。
二、组织形式:合伙制。
三、办公场所:云南省凤庆县凤山镇金呈商贸城金桂苑13—2号。
四、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:李文华。
五、出资总额:人民币36万元。
六、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,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:
1.李文华,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533501130001,最近5年执业经历:
2003年至今 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2.彭云昆,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532800920008,最近5年执业经历:
2001年8月至2007年12月 云南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2008年至今 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监督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4号),上述股东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;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;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,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股权转让手续。
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,欢迎向我厅举报。
举报联系方式:
电话:0871—3615309
通讯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山: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(650021)
云南省财政厅
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