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河州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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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0-7-30 10:44:19
索 引 号:530000-001076-20100730-0009
发布机构:财政厅办公室
名 称:红河州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
根据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红河州人民政府总体工作部署,红河州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,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,截至2010年6月3O日红河州县级以上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的预算单位为1716个,已全面推行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,实施面达100%。红河州公务卡实施范围内在职职工52110人,发卡人数45535人,发卡面达87%。至6月30日止,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达264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