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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姚县财政局切实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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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0-7-30 10:45:04
索 引 号:530000-001076-20100730-0010
发布机构:财政厅办公室
名 称:大姚县财政局切实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
  

大姚县结合县、乡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实际,推出新举措,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。
一是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。把乡镇政府及站、所、中心等收取的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收入、垃圾处理费收入、水费收入、摊点卫生费收入、果园鱼塘承包收入、农药化肥经营纯收益、兽药(门诊)经营纯收益、木材采伐收入等都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畴。  
二是加强乡镇政府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。县级主管部门及其垂直管理的下属乡镇站、所、中心等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类财政票据,不得混用、代开和借用,不得使用自购、自制收款收据等“白条子”。
三是对乡镇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的管理制度。人、财、物上划县级管理的乡镇单位所收取的非税收入,票款一起送缴其主管局,由主管局及时缴入县级国库或专户;未上划县级管理的乡镇单位所收取的非税收入,票款及时送缴财政所,由财政所及时缴入县级国库或专户。
四是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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